# Guideline 5.1.1 被拒怎麼辦：原因與修正

> 5.1.1 規範資料蒐集與儲存：隱私權政策、權限請求、帳號。這條規則要求什麼，以及我的 App 被拒的 3 個真實案例。

原始頁面：[Guideline 5.1.1 被拒怎麼辦：原因與修正](https://devoria.fr/zh-hant/blog/guideline-5-1-1-app-store-rejection-fix)
作者：[Mehdi Azizi](https://devoria.fr/zh-hant/mehdi-azizi)
發布日期：2026-10-06
內容最後修訂：2026-10-06


Guideline 5.1.1 是 Apple 關於資料蒐集與儲存的規則。我在這一類被拒過三次，原因都出在兩種落差之一：**App 實際對資料做的事，跟申報的內容不一致**，或是權限請求在誘導使用者按「同意」。

這篇只談這一條規則：它的各個子條款、我送審前會檢查什麼、該怎麼修正，再加上我自己的 App 被拒的三個案例。如果想看所有被拒原因的總覽，請改看 [Apple 為什麼拒絕你的 App](https://devoria.fr/zh-hant/blog/apple-app-rejection-reasons-real-cases)。

## Guideline 5.1.1 是什麼？

Guideline 5.1.1「Data Collection and Storage」規定 App 只要碰到個人資料，就必須遵守這些事：完整的隱私權政策、蒐集前取得同意、誠實的權限請求，以及可以刪除的帳號。它適用於所有 App，就算是幾乎不蒐集任何資料的 App 也一樣。

官方原文在 [App Review Guidelines](https://developer.apple.com/app-store/review/guidelines/#data-collection-and-storage) 第 5 節「Legal」的 5.1「Privacy」。Apple 的訊息常會在括號裡註明某個子條款：5.1.1(i)、5.1.1(iv)、5.1.1(v)。**就是這個子條款告訴你該去哪裡找問題。**

## 先認識 5.1.1 的五個子條款

| 子條款                       | Apple 的要求           | 典型的被拒原因       |
| ---------------------------- | ---------------------- | -------------------- |
| 5.1.1(i) Privacy Policies    | 完整且有連結的隱私政策 | 沒有或不完整         |
| 5.1.1(ii) Permission         | 蒐集前先取得同意       | 權限說明文字含糊     |
| 5.1.1(iii) Data Minimization | 只取用必要的資料       | 要求完整的照片存取權 |
| 5.1.1(iv) Access             | 不可誘導使用者同意     | 畫面誘導使用者同意   |
| 5.1.1(v) Account Sign-In     | 不可強制建立帳號       | 強制登入             |

補充三點。隱私權政策要在 App Store Connect 和 App 內都放上連結。政策要說明蒐集哪些資料、怎麼蒐集、用途為何，確認接收資料的第三方提供同等的保護，並說明如何撤回同意或要求刪除資料。付費功能不能綁定使用者有權拒絕的資料存取。還有，在 App 內建立的帳號，必須能在 App 內刪除。

這條規則還有其他子條款，從 (vi) 到 (x)，處理比較特殊的情況，例如受監管的領域或個人資料的彙整。

## 我送審前會比對的三件事

我沒有審查人員的操作手冊。以下是我每次送審前自己會比對的東西，因為我被拒的原因，都來自這幾者之間的落差：

- **線上政策寫了什麼**，也就是在 App Store Connect 申報的那個網址；
- **App 實際做了什麼**，一個畫面一個畫面看，包括每一個權限請求；
- **商店頁面申報了什麼**，也就是 App 隱私權的部分（[App Privacy Details](https://developer.apple.com/app-store/app-privacy-details/)）。

我也會把 App 關掉再重新打開，測試每一個權限畫面。這就是我找到的 Nolera 第二次被拒的原因。

## 我遇過的三次 5.1.1 被拒，以及真正的原因

### Clic：線上的政策是舊版

Clic 用 AI 把一個產品變成可以直接發布的投影片。2026 年 9 月 16 日，Apple 以 5.1.1(i) 和 5.1.2(i) 拒絕了這個 App。AI 同意畫面確實在 App 裡。問題出在 App 外面：網站上公開的隱私權政策是舊版。新版已經寫好了，只是還沒上線。

**修正方式**：公開完整的政策，加上給審查人員看的英文摘要，並更新審查備註。我沒有重新打包 build，而是把同一份送審重新送出。

**教訓**：Apple 看的是線上的內容，不是你 repo 裡的東西。送審當天，打開你的政策網址，搜尋你的 App 用到的每一個第三方服務的名稱。

### Nolera：系統請求之前出現「允許」按鈕

Nolera 是我的衣櫥 App。2026 年 9 月 17 日，在 iPad Air 上審查後，Apple 引用了 5.1.1(iv)。在請求相機存取之前，App 會先顯示一個說明畫面，上面有一個「Allow the camera」按鈕。

Apple 的設計規範在這點上很明確。放在系統請求之前的自訂畫面，[只能有一個按鈕](https://developer.apple.com/design/human-interface-guidelines/privacy)，用來開啟系統請求。Apple 建議使用「Continue」或「Next」這類字眼，而不是「Allow」：一個長得像系統按鈕的按鈕，會讓使用者接著不自覺地按下真正的「Allow」。

這條規則針對的是系統請求之前的畫面：相機、麥克風、位置、聯絡人、行事曆、追蹤。它保留一個例外：法律要求的同意。

**修正方式**：按鈕改成「Continue」，App 支援的 8 種語言都改了。

**教訓**：為權限做準備的畫面負責說明，不該替使用者做決定。

### Nolera 第二次被拒：「相機已拒絕」畫面跑到請求之前

重新送審後，Nolera 在 2026 年 9 月 22 日第二次被拒，一樣是 5.1.1(iv)，這次是在 11 吋 iPad Pro 上。Apple 指出兩點：在存取請求之前就引導到「設定」(Settings)，以及有個畫面可以在沒看到請求的情況下離開。

我找到的原因：一個我沒測過的情境。拍照畫面只要沒取得存取權，就會顯示「相機已拒絕」面板，附上前往「設定」的連結和替代方案。就連從來沒請求過的時候也一樣。在正常流程裡，說明畫面會先出現，一切正常。但如果在中途關掉 App 再重新打開，就會直接回到拍照畫面，完全沒看到系統請求。

**修正方式**：只要 iOS 還能詢問，拍照畫面就自己觸發系統請求。「相機已拒絕」面板只在真正被拒絕之後才出現。這個修正需要新的 build，因為審查人員測的是打包進去的程式碼。

**教訓**：「從未請求」和「已拒絕」是兩種不同的狀態。每個權限畫面都要在關掉 App 之後重新進入測試，不要只照流程順序測。

## 5.1.1 與 AI：5.1.2(i) 多要求了什麼

在 Clic 這次，Apple 除了 5.1.1 也引用了 [5.1.2(i)](https://devoria.fr/zh-hant/blog/guideline-5-1-2-third-party-ai-att-data-sharing)。這條規則要求清楚說明個人資料會分享給哪些第三方，並明確點名第三方 AI（「third-party AI」）。它也要求在分享之前取得明確的許可。

從那次被拒之後，我的做法是：三個地方內容互相一致。

- App 內的同意畫面，在第一次傳送資料之前出現，說明資料會傳到哪個服務、傳哪些資料。
- 線上隱私權政策寫同樣的資訊。
- 商店頁面的隱私權申報也寫同樣的資訊。

政策該寫哪些內容，細節請看 [App 的隱私權政策](https://devoria.fr/zh-hant/blog/ios-app-privacy-policy-guide)。

## 5.1.1 被拒後該怎麼回覆 Apple

對話是在 App Store Connect 裡你的 App 的 App Review 區塊進行。官方的[回覆 App Review](https://developer.apple.com/help/app-store-connect/manage-submissions-to-app-review/reply-to-app-review-messages/) 流程跟其他規則一樣。用英文寫，簡潔就好：問題是什麼、改了什麼、怎麼驗證。這是我用的範本（把 build 編號和修正內容換成你自己的）：

```text
Hello,

Thank you for your review.

Issue: the custom screen shown before the camera permission
request used an "Allow" button, and the "camera denied" panel
could appear before the system alert had ever been shown.

Fix in build X:
- The custom screen now has a single "Continue" button that
  opens the system alert.
- The "camera denied" panel only appears after the user has
  actually denied access in the system alert.

How to verify: delete the app, install this build, launch it
and go to the photo step. The system alert appears first.

Best regards,
```

會有兩種情況：

- **原因在線上**（政策、支援頁面、商店頁面的申報）：你修正、回覆，同一份送審就可以重新送出，不用新的 build。
- **原因在 App 裡**（畫面、按鈕、請求順序）：需要新的 build。遠端更新不夠，我在 [guideline 2.1](https://devoria.fr/zh-hant/blog/app-store-guideline-2-1-rejection-fix) 的指南裡有解釋。

## 送審前的 5.1.1 檢查清單

- 你的隱私權政策網址打得開，而且線上頁面是最新版。
- 政策點名了每一個會接收資料的第三方服務，包括 AI。這是我自己的規則，比 Apple 的原文更嚴格。
- 商店頁面的隱私權申報，跟政策以及 build 裡的 [privacy manifest](https://devoria.fr/zh-hant/blog/itms-91053-missing-api-declaration-expo) 內容一致。
- 每一段權限說明文字都用一句明確的話解釋用途。
- 如果 App 不需要某個權限也能運作，就不要在啟動時請求。背景模式也是同樣的邏輯：沒有功能用到的模式就不要申報。
- 請求之前的自訂畫面只有一個按鈕「Continue」，用來開啟系統請求。
- 拒絕權限的使用者可以用別的方式繼續，或者清楚知道自己失去了什麼。
- 「存取已拒絕」畫面只在真正被拒絕之後才出現。你已經關掉再重開 App 測過了。
- 帳號不是必要的時候，App 不用帳號也能使用。
- 在 App 內建立的帳號可以在 App 內刪除：做法請看 [iOS 帳號刪除](https://devoria.fr/zh-hant/blog/ios-app-account-deletion-test-before-apple-review)。
- 全部也在 iPad 上測過：我在 Nolera 的兩次 5.1.1 被拒都是在 iPad 上被發現的。

## 跟已經被這條拒絕過的人一起修正

如果你的 App 剛因為 5.1.1 被拒，[Apple Review Kit](https://devoria.fr/zh-hant/kits/review-apple) 能幫你找出被引用的規則、它要求什麼，以及修正和回覆的範例。如果你想現在就一起看你的案子，[跟我預約一小時](https://devoria.fr/zh-hant/coaching)，視訊進行。完整流程也在[被 Apple 拒絕的 App](https://devoria.fr/zh-hant/expertise/app-rejected-by-apple) 頁面上。

如果你正在準備第一次上架，[做免費診斷](https://devoria.fr/zh-hant/diagnostic)：它會幫你把步驟排好順序，並寄給你我的防 Apple 被拒檢查清單，包含隱私權的部分。想從一開始就為審查做好準備來[打造你的手機 App](https://devoria.fr/zh-hant)，[iOS Kit](https://devoria.fr/zh-hant/kits/ios) 的四步驟流程從點子一路帶你到送審給 Apple。

沒有人能保證 Apple 會接受你的 App。我能做的，是幫你避開那些我已經用一輪審查換來教訓的 5.1.1 被拒。

## 常見問題

### 「Guideline 5.1.1 - Legal - Privacy - Data Collection and Storage」是什麼意思？

這是 Apple 訊息裡這條規則的完整標題。它表示有個人資料方面的問題：隱私權政策不完整、權限請求被認為太強迫，或是帳號無法刪除。括號裡的子條款，例如 5.1.1(iv)，會指出是哪一項。

### 5.1.1 被拒後一定要新的 build 嗎？

不一定。如果原因在線上，例如隱私權政策沒更新，你修正頁面、回覆 Apple，送審就能重新送出，不用新的 build。如果原因是 App 裡的畫面或按鈕，就需要新的 build。

### 可以在權限請求之前顯示說明畫面嗎？

可以，真的有幫助的時候 Apple 是允許的。這時畫面只能有一個按鈕，用來開啟系統請求，使用「Continue」或「Next」這類字眼。不能有「Allow」按鈕，也不能有關閉或略過的按鈕，除非是法律要求的同意。

### 我的 App 用了外部 AI，該申報什麼？

Guideline 5.1.2(i) 要求說明資料會分享給哪些第三方（包括 AI），並在分享前取得明確許可。我在三個地方落實：App 內的同意畫面、線上隱私權政策，以及商店頁面的隱私權申報。在 Clic 這次，Apple 把這條規則跟 5.1.1 一起引用。

### 要符合 5.1.1，帳號是必要的嗎？

不是，剛好相反。如果你的 App 沒有真正需要帳號的功能，Apple 要求讓它不登入也能使用。而如果 App 可以建立帳號，就也必須能在 App 內刪除帳號。


## 你的專案

[Apple Review Kit](https://devoria.fr/zh-hant/kits/review-apple)：我使用的 App Store 審核檢查清單、我被 Apple 退件後的修正、給審核人員的備註，以及兩個審閱你 App 的 Claude Code skills。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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