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deline 5.1.2:AI 與 ATT 資料分享
作者:Mehdi Azizi
發布於 ,9 分鐘
Guideline 5.1.2(i):說清楚哪些資料傳給哪個第三方(含 AI),傳送前先取得同意,追蹤則須透過 ATT。附上我 Clic 被拒的實例。
Guideline 5.1.2 是 Apple 針對個人資料使用與分享的規定。它的 (i) 款可以濃縮成三項要求:說清楚哪些資料會傳出去、點名接收資料的第三方(AI 也算),並在傳送前取得明確同意。 如果是廣告追蹤,這個同意一定要透過 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ATT)請求來取得。
我在 Clic 上吃過這個退件。Clic 是我做的 app,用 AI 把一個產品轉成簡報投影片。這篇指南處理第三方 AI、ATT 和隱私權標籤。隱私權政策和權限請求屬於 guideline 5.1.1 的範圍。
Guideline 5.1.2 說了什麼?
5.1.2「Data Use and Sharing」緊接在 App Review Guidelines「Privacy」部分的 5.1.1 之後。大部分退件都集中在它的 (i) 款。2026 年 6 月 8 日更新的現行條文特別寫到:
- 「You must clearly disclose where personal data will be shared with third parties, including with third-party AI, and obtain explicit permission before doing so.」
- 「You must receive explicit permission from users via the 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 APIs to track their activity.」
- App 不能強制使用者開啟某個系統功能(例如通知、定位或追蹤),才讓他使用某個功能、內容或獎勵。
白話來說:沒先說、沒取得同意,就什麼都不能分享。 條文也明講,未經同意分享資料的 app 可能會被下架,開發者也可能被踢出計畫。
其他款項針對更具體的情況:
| 款項 | 禁止的行為 |
|---|---|
| 5.1.2(ii) | 未重新取得同意,就把資料拿去做其他用途 |
| 5.1.2(iii) | 偷偷建立使用者輪廓,或做去匿名化 |
| 5.1.2(iv) | 建立聯絡人資料庫,或列出已安裝的 app |
| 5.1.2(v) | 使用者沒要求,就從通訊錄聯絡別人 |
| 5.1.2(vi) | 把健康、智慧家庭或臉部掃描資料用於行銷 |
| 5.1.2(vii) | 在提供服務以外的情況分享 Apple Pay 資料 |
第三方 AI 的規定改了什麼
2025 年 11 月 13 日,Apple 在一次規則更新中把 5.1.2(i) 講得更清楚:必須清楚說明個人資料會分享給哪些第三方,「including with third-party AI」,並且事先取得明確許可。2026 年 6 月 8 日的版本保留了這句話。
2026 年 2 月有人在 Apple 論壇貼出一則退件訊息,把 Apple 的要求寫得很具體。該 app「does not clearly explain what data is sent, identify who the data is sent to, and ask the user's permission before sharing the data」。同一則訊息也要求隱私權政策要提到這項與第三方 AI 的分享。
經過你自己的伺服器也一樣:如果你的伺服器把照片轉給 OpenAI,照片就是送到 OpenAI 了。Expo app 裡的 API 金鑰那篇指南的架構保護的是你的金鑰,不是使用者。同意仍然少不了。
我的 Clic 退件:畫面有了,政策沒跟上
2026 年 9 月 16 日,Apple 以 5.1.1(i) 和 5.1.2(i) 退件 Clic。可是 AI 同意畫面明明就在 app 裡,審查員也已經通過它了:退件前,他的匿名帳號和生成紀錄都已經出現在資料庫裡。缺的是線上的東西:網站上的隱私權政策還是舊版,只提到 OpenAI 一次。
修正方式,不需要新 build:一份點名 OpenAI、註明在美國,並依模式列出傳給它哪些資料的隱私權政策。另外加上使用者接入自己 API 金鑰時可能用到的供應商、每個服務商對資料的保護至少不低於本政策的承諾,以及一段給審查員看的英文摘要。2026 年 9 月 21 日,同一份提交重新送審,審查備註也一併更新。
Clic 的同意畫面,一字不差
以下是第一次生成前會顯示的內容。可以當範本用:把供應商和清單換成你自己的。
- 大寫小標:「第一次生成之前」。
- 標題:「Clic 使用 OpenAI 的 AI 製作你的投影片」。
- 內文:「為了分析你的產品並生成圖片,Clic 會把以下內容傳送給它的 AI 供應商 OpenAI:」。
- 清單:「你的簡報問卷回答,以及你加入的連結」;「你匯入的照片,包含大頭貼和參考圖」;「生成的圖片,會保存在 Clic 伺服器上供你的專案使用」。
- 一則附註:「如果使用你自己的 API 金鑰,這些內容會傳送給你連接的供應商。」
- 一個指向隱私權政策的連結。
- 兩個按鈕:「我同意並繼續」和「拒絕」。
如果使用者拒絕,app 會顯示「沒有傳送任何內容」,下次嘗試時畫面會再出現。要撤回同意,使用者可以在設定裡刪除自己的資料,這是 5.1.1(ii) 的要求:之後任何新的傳送前,畫面都會再出現。
別把這個畫面和系統權限前的說明畫面搞混。 在請求相機權限之前,依照 Apple 的設計規範,只能放一個「繼續」按鈕,按下去打開 iOS 的請求。AI 同意後面沒有系統請求,是由你的畫面來取得同意:所以它需要真正的選擇,同意或拒絕。
最後一個陷阱:審查員必須看得到這個畫面。根據一位開發者在論壇上的討論串,他被退件好幾次,因為他的畫面取決於一個設錯的旗標:「We were not presented with the consent prompt on launch or anywhere else in the app.」請在全新安裝上測試,並在審查備註裡寫清楚畫面什麼時候出現。
ATT:什麼時候一定要請求追蹤
對 Apple 來說,追蹤指的是把你 app 的資料,和來自其他公司的 app、網站或場所的資料連結起來,用於精準廣告或廣告成效衡量。把資料分享給資料仲介也算。定義在 User Privacy and Data Use 頁面上。
只要你的 app,或你放進去的 SDK 做了這件事:
- App Tracking Transparency 框架的請求必須出現在任何用於追蹤的收集之前;
NSUserTrackingUsageDescription這個鍵要說明原因,少了它 build 可能會被擋下來,我在 ITMS-90683 那篇指南裡有解釋;- 沒取得同意,廣告識別碼會是零,而且你也不能用其他方式追蹤使用者:Apple 禁止從裝置資料推導出識別碼來認出使用者;
- 你要對你內嵌的 SDK 負責:「Developers are responsible for all code included in their apps.」
你不能要求使用者同意追蹤才解鎖某個功能或獎勵:5.1.2(i) 禁止這麼做。Apple 的 ATT 常見問題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是「No」,引用的也是同一條規定。不過你可以在顯示請求之前,先解釋為什麼要請求追蹤,前提是保持透明。
典型的退件情況:app 收集了追蹤資料,卻從來沒顯示 ATT 請求。在一則公開的退件訊息中,Apple 給了兩條路。一是在 App Store Connect 申報追蹤,並在任何收集之前加上 ATT 請求,同時在審查備註裡說明它出現在哪裡。二是拿掉追蹤。
在歐盟,Apple 宣布從 iOS 27.2 起會有另一個版本的請求。在法國、德國、義大利、波蘭和羅馬尼亞,將只提供這個版本。需要取得同意的情況則不變。
App Store Connect 裡的隱私權標籤
App Privacy 區塊會填入你商品頁上的標籤:收集的資料、與使用者連結的資料、用於追蹤的資料。規則在 App Privacy Details 頁面。對有 AI 的 app 來說,有三點很重要:
- 你的合作夥伴收集的東西也要申報:分析 SDK、廣告聯播網、程式碼在你 app 裡的外部供應商。
- 「收集」有明確的定義:把資料傳出裝置,並且保留超過回應請求所需的時間。你伺服器保存的圖片就算是收集。如果不確定你的 AI 供應商會保留什麼,就申報。
- 隨時都可以修改:「you do not need to submit an app update in order to change your answers」。所以只跟標籤有關的退件,不需要新 build 就能解決。
哪個第三方需要哪種同意
這是我在自己 app 上用的表格。它取代不了 Apple 的條文,也取代不了 GDPR。
| 接收資料的第三方 | 要取得的同意 | 在哪裡申報 |
|---|---|---|
| 第三方 AI:OpenAI、Gemini、Claude | 你的同意畫面,在第一次傳送之前 | 隱私權政策、標籤、審查備註 |
| 分析與診斷,不涉及廣告 | 收集同意,5.1.1(ii),以及 GDPR | 隱私權政策和標籤 |
| 與其他 app 連結的廣告聯播網或歸因服務 | 在任何追蹤收集之前發出 ATT 請求 | 「追蹤」標籤、ATT 文字、隱私權政策 |
| 資料仲介 | ATT 請求 | 「追蹤」標籤和隱私權政策 |
填表時,從程式碼出發,不要靠記憶:列出 app 和伺服器的每一個網路呼叫,寫下傳送的資料、接收方和用途。至於隱私權政策本身,做法寫在 app 的隱私權政策。
5.1.2 退件後該怎麼回覆 Apple
分兩種情況。如果問題在線上,也就是隱私權政策或標籤,你修正、回覆,同一份提交不用新 build 就能重新送審:我在 Clic 上就是這樣做的。如果問題在 app 裡,例如沒有同意畫面,或在同意前就傳送資料,那就需要新 build。
如果你的 app 根本沒有傳送任何東西給第三方 AI,Apple 的訊息也有考慮到這種情況:回覆確認這一點,並把這項資訊加到 App Store Connect 的 App Review Information 區塊。
否則,就用英文回覆 App Review 的訊息。以下範本請自行調整,這裡以類似 Clic 的 app 為例:
Hello,
Thank you for your review.
The app sends the user's brief, imported photos and
generated images to OpenAI, a third-party AI service,
to create slides.
- Before the first AI request, a dedicated screen names
OpenAI, lists the data sent and asks for explicit
consent. Nothing is sent if the user declines.
- The privacy policy describes this sharing, with an
English summary: [URL]
- The App Privacy information in App Store Connect matches.
How to verify: install the app and start a first
generation. The consent screen appears before any data
is sent.
Best regards,
送審前的 5.1.2 檢查清單
- 每個接收個人資料的第三方都有點名,AI 也包括在內。
- 同意畫面出現在第一次傳送之前,點名供應商並列出資料。
- 拒絕時什麼都不傳送,而且 app 會告訴使用者。
- 可以在 app 裡撤回同意。
- 全新安裝時畫面會出現,審查備註也寫明在哪裡出現。
- 線上的隱私權政策和標籤描述的是同樣的傳送,合作夥伴也包括在內。
- 如果 app 或某個 SDK 會追蹤使用者,ATT 請求要在任何追蹤收集之前出現。
- 沒有任何功能或獎勵取決於追蹤或通知。
送給 Apple 之前先檢查你的資料
Apple Review Kit 收錄了我的送審前檢查清單、我修正過的退件,以及兩個 Claude Code skill,會檢查你的專案和商品頁,並在 Apple 退件時幫你準備回覆。如果你想要有人幫你看,跟我預約一小時:我們一起比對你的 app、隱私權政策和標籤。完整流程在 app 被 Apple 退件頁面,其他常見原因則在 Apple 為什麼會退件 app。
如果你正在準備第一次上架,做一下免費診斷:它會幫你把步驟排好順序,並寄給你我的 Apple 防退件檢查清單。首頁介紹了如何用 AI 製作手機 app,同時不漏掉審查會檢查的項目。
沒有人能保證 Apple 一定會通過你的 app。我能做的,是幫你避開一個我已經賠上一輪審查才學到教訓的 5.1.2 退件。
常見問題
「Guideline 5.1.2(i) - Legal - Privacy - Data Use and Sharing」是什麼意思?
這是 Apple 訊息裡這條規定的完整名稱。它表示有個人資料在沒有清楚告知或沒有取得同意的情況下被分享出去:可能是給第三方 AI、廣告 SDK 或其他服務。它常常和 5.1.1(i) 一起出現,後者針對的是隱私權政策。
在 app 裡使用 OpenAI 的 API 需要取得同意嗎?
需要,只要有個人資料傳到 OpenAI:使用者寫的內容、照片、聲音、文件。從 2025 年 11 月起,規定明文提到第三方 AI。請點名供應商、說明傳送了什麼,並在第一次傳送前取得明確同意,就算呼叫是經過你的伺服器也一樣。
在 iPhone 上本機執行的 AI 也要申報嗎?
如果沒有任何東西離開裝置,就沒有分享給第三方,所以我認為不需要依 5.1.2(i) 取得同意。不過 Apple 沒有白紙黑字寫出來。只要有一部分處理會送到供應商那邊,就要套用第三方 AI 的規定。
可以強制使用者同意追蹤才解鎖功能嗎?
不行。5.1.2(i) 禁止要求使用者開啟追蹤、通知或定位,才能使用某個功能、內容或獎勵。ATT 請求必須是真正的選擇,而且 app 要尊重使用者的拒絕。
5.1.2 退件後一定要新 build 嗎?
不一定。隱私權政策不完整或標籤錯誤,可以在線上修正,同一份提交就能重新送審。如果沒有同意畫面,或畫面出現在傳送之後,就需要新 build。
5.1.1 和 5.1.2 有什麼不同?
5.1.1 針對的是收集和儲存:隱私權政策、權限、帳號。5.1.2 針對的是你之後怎麼處理這些資料:分享給第三方(AI 也算)、廣告追蹤、挪作他用。同一次退件常常會同時引用這兩條。